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立完后公证有什么用?

遗嘱立完后公证有什么用?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遗嘱公证是所有继承遗嘱之中最具有公信力,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份遗嘱。一般来说,如果产生法律纠纷的话,法院会按照公证遗嘱中的遗嘱内容来进行判断。但是在进行遗嘱公证的时候,首先财产所有权人必须要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意识清晰才能够向法院进行提出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服装出口贸易合同是什么样的
      服装出口贸易合同是什么样的一、什么是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


·工厂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结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一、单位与员工一般劳动合同都签几年?
      一、单位与员工一般劳动合同都签几年?单位与员工一般劳动合同签几年的规定是: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


·公司注册不需要验资吗?
      公司注册不需要验资吗?公司注册不需要验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


·诉讼讨债要注意什么问题
      诉讼讨债要注意什么问题诉讼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所以您在诉讼讨债时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么,债权人在诉讼讨债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如果债权人没......


·上市公司融资用还吗并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用还吗并有哪些方式?上市公司通过融资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那么上市公司融资用还吗?融资方式有很多种,每种方式都各有优缺点,银行贷......


·无偿提供物品赞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无偿提供物品赞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无偿提供物品赞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无偿提供物品赞助合同范本如下: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


·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怎么写?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一些工业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在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得到一笔补偿。而如今企业改制的现象非常普遍,......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虽然各类工程,为了使得其质量得到保障,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工程在验收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