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取内固定手术不算工伤复发,但是在这个方面的一些手术方面的费用的话,仍然是需要由对方来进行一个赔偿的,主要还是因为它仍然是属于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带来的一些二次手术的办理,这是我们国家工商保险条例当中所明确的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人在作业时千万要注意身体财产的安全,在遇到工伤以及工伤复发的情况不要惊慌,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法律对于工人群体的权益是相当重视的。当然,您也可以咨询和求助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由于一些人们在工作的场合之内发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虽然当时已经治好了,但是后续的话还是有一些复发的状况,那么此时复发所存在的一些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费用依然需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了协议入职是劳动合同吗?
      新人入职是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对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个很重要的保障。但是,我们每个人在入职时只会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很多人不明......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了吧。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征地补偿协议,其中就......


·非法经营罪相关条款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行为,并且这个经营行为可能违法法律规定。并且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非法经营罪有很多不同的法律条款,那么不同......


·企业改制后企业属于谁
      企业改制后企业属于谁一般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关于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应该在政府的改制文件中有......


·残障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
      残障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这种情况下最好找律师代书,找律师可以使遗嘱更周全、合法。可以进行律师见证。律师见证没有执行力,只起到一个证人的作用......


·申请刑事案件抗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申请刑事案件抗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间接证据链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间接证据链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间接证据的法律特征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它具有以下特点:......


·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
      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


·刑法当然解释入罪是什么意思?
      刑法当然解释入罪是什么意思?刑法当然解释是刑法条文表面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故而依照充足的理由对法条进行自然解释......


·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一、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


·夫妻个人债务,法院怎么执行共有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法院怎么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