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员工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是可以的,需要在法定的劳动仲裁时间内提出。《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时间为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4]28号、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解释,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那么,又怎样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部发[1994]257号)的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三、劳动合同的履行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①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②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③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④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劝者所拥有的权利,实施这种行为一般是用工方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在申请的时候劳动者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自己的权利一定要自己爱护,从而才不会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集资受害人而言,最关心的不是对集资人的刑事处罚,而是自己投入的钱如何收回。非法集资犯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并由法院作出......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在市场上的份额还是比较多的。毕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可以资源共享,而且对于公司的经营来说也是非常有......


·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6条第3款之规定,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二: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可以完成?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就要看使用的是什么程序;一般普通程序6个月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理完毕都是合法;借条起诉都需要的材料有:1、提交起诉状......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2023是怎么样的?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2023是怎么样的?一、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债权转让需要不需要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


·具备哪些条件构成诽谤罪
      具备哪些条件构成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报警处理可以吗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报警处理可以吗?被公司无故辞退后不可以报警处理,这不属于公安的管辖范围,应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走车险还是工伤同等责任?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走车险还是工伤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只能走车险,因为不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民事诉讼保全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保全费谁承担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内容很多,有一项就是和诉讼有关的财产的保全。财产的保全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的,经过法院批准以后方可进行财......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