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坐牢与监外执行区别有吗?

坐牢与监外执行区别有吗?是有的;一种是关在监狱里面,而另一种是在监狱外面进行服刑。监外执行,是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二、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综合上面所说的,监外执行和坐牢的共同点就是属于都在服刑,需要等到期满了之后才能算是恢复了自由的身份,但对于两种也是有很大的不同,这都是针对于不同的案件来进行处理的,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孩子的监护人改成爷爷可以吗?
      孩子的监护人改成爷爷可以吗?孩子的监护人改成爷爷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孩子的父母不在世或者无法承担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孙子女的父母健在的情况......


·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自诉或公诉案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般法院还是会先对案件的管辖进行审查,若自己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则就不会受理案件。当然,要是受理之......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一、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


·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裁定书怎么写?
      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裁定书怎么写?一、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裁定书怎么写?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裁定书的范文如下:××××人民......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要求一定要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在离婚的时候,......


·欠钱有借条没有地址怎么办?
      欠钱有借条没有地址怎么办?一、欠钱有借条没有地址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没有地址可以约见律师指导取证处理,然后及时去法院起诉,确认债权,以免超......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老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1、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个人合法受法律保护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个人合法受法律保护借条的格式是什么?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上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呈交二审离婚上诉状......


·一、醉驾法院判拘役还是有期徒刑?
      一、醉驾法院判拘役还是有期徒刑?醉驾判处的是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不是有期徒刑。虽时间短,也是代表犯过罪。《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


·一、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形(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