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致人轻伤做无罪辩护怎么做?

致人轻伤做无罪辩护怎么做?致人轻伤,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要做无罪辩护,显然需要找到事实依据,如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或属于意外事件等。如果无法找到这方面的证据,或者自觉这方面的证据比较欠缺,比较勉强的,可以做减轻处罚的辩护,比如对方存在重大的过错,或客观上存在本方当事人可以减轻处罚的,其他的法定或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比如自首、立功、初犯、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对方谅解,双方刑事和解等。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 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对于故意伤害的轻伤,一般情况不是非常的严重,如果要做无罪辩护也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找到行为人没有主观故意,或者在客观方面存在一些意外的事件,或者是为了正当防卫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可以就相关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刑事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执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执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权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


·公务员行贿法有犯罪事实后如何量刑?
      一、公务员行贿法有犯罪事实后如何量刑?行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力,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标准和依据。各地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有基本的条例......


·医疗事故三级戊等赔偿是如何的?
      医疗事故三级戊等赔偿是如何的?一、医疗事故等级区分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


·股东会决议破产清算
      股东会决议破产清算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的......


·二人打架逃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二人打架逃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社会不仅是小孩子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打架。还有很多成年人可能在不理智的情况下,打架斗。这种情况是非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搬迁200平方多少钱?
      农村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属于危房,面对这些危房,国家需要进行拆除,当然也存在着一些楼房,也需要进行拆迁,拆迁必然会对相应的人员发放一定的补偿款......


·中国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