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请立案侦查授权书怎么写?

请求立案侦查授权书怎么写?立案侦查授权书报案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申请事项:请求对 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报案人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认为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请在法定时间内向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详细阐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此致报案人:年 月 日二、刑事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公诉案件的立案分为两个阶段,即刑事侦查立案和刑事审判立案。刑事侦查立案,是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侦查立案之后,侦查机关就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司法鉴定、审计等等。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就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刑事审判立案,检察院审查侦查机构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向人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立案后,就安排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三、公安机关立案的时效是多久?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综上所述,公司被骗或者受害人自己不便报案的,可以授权他人处理,出具一份请求立案授权书或者委托书,写清要求立案的事由及授权期限等。公安机关审查报案材料,确定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会立案,接下来展开刑事侦查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


·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相信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知道认定结果的吧,这样自己也才能知道日后该如何来处理事故,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那从......


·一.员工接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会有补偿吗?
      一.员工接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会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和员工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合同到期,公司可......


·婚前房产婚后还贷
      婚前房产婚后还贷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价款为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房屋价款是共同财产。2、分配时......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集体土地使用证......


·职务作品前提是劳动关系吗
      职务作品前提是劳动关系吗?1、是的,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作......


·商标名字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名字被抢注应该怎么办?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


·股东虚假出资的惩罚有哪些
      股东虚假出资的惩罚有哪些?一、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具体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具体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


·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前妻。虽然没有实际抚养孩子,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却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实际上,前期以各种理由不然见孩子,......


·职工遇到工厂倒闭如何追究责任
      工厂倒闭是因为经营不善,难以适应市场上的需求而最终导致的一种结果,可是工厂在之前运转的时候肯定都在国家有关部门是有过备案的,所以工厂如果倒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