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海南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海南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和认定应当基于双方协商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双方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来进行认定,如果一方不遵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要求进行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呢?
      著作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呢?著作权又叫做版权,有时也叫做复制权,伴随社会的进步及艺术、科学技术等的发展,作品的类别越来越多,保护作品及作者的......


·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了许多有关刑事案件罪名的宣判和量刑。其中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也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强奸罪,即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


·杭州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杭州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杭州工伤职工工伤赔偿的工资按照以下办法计算:一、原工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用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用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交通违章交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违章交罚款有时间限制吗一、交通违章交罚款有时间限制吗(一)、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对于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且让驾驶人签收的,该处分必须在15个......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多方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多方股权转让协议?甲方(1):身份证号:甲方(2):身份证号:甲方(3):身份证......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不幸的遭遇。如果工作环境比较好,受的工伤也不会很严重。若工作的环境是建筑工地或者其他的重劳力劳动,那么工伤可能所带......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情况有哪些获取途径?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情况有哪些获取途径?一、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情况有哪些获取途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


·安徽省信息公开办法条例
      安徽省信息公开办法条例信息公开简单的说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将信息向社会公众或者是向特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