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一、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是否属工伤,首先从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4、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力具有用人单位生产所必备的生产要求的性质;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其工伤待遇由发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订立了经济承包合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没有约定,则由其本人负责。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什么?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包工头经常在工地上巡查管理,如果其受伤,往往不在工伤范畴内,其和项目发包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承包关系。当然,包工头会雇佣一定的工人干活,如果工人受伤,则可以认定工伤,没买社保的,由包工头承担全部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一、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中华人民共和......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一、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吗?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吗有影响的,如果离婚协议中房子归女方了,男女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中心将房屋过户至女方的名下,因为根据相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一般怎么判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


·住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住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要充分认识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加强对文件的学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渎职罪最高判几年
      渎职罪最高判几年一、渎职罪最高判几年渎职罪是指的一类罪,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渎职罪是渎职类......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随着观念的改变,农村的离婚率在逐步提高。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仅归夫妻一方所有,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另一方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如何处罚?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如何处罚?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


·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 一、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
      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一、通常借条押金怎么写才规范?1、借条的写法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