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上班两天被辞退有工资吗

员工上班两天被辞退有工资吗有工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如何应付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需要支付仲裁费用,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新找的工作,才去了几天,但是就发现并不适合,这个时候想辞职,却又担心自己前几天的工作拿不到工资,毕竟去的时间太短了,一时之间陷入两难。这样的情况,相信不少劳动者都曾遇到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不管劳动者实际上班时间的长短,双方之间是否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按照约定为单位提供了劳动,那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对应的工资报酬。所以,就算只工作了几天,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汽车高空坠物受损应当如何索赔?
      汽车高空坠物受损已经成为了我们在生活当中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在这一问题上不仅仅是责任人的确定难,在索取赔偿这一问题上也是很难的,关于这一索......


·出国劳务需要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我国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不少国人也看好外国的工作环境和薪酬,纷纷出国打工。因为国外的环境和法律制度和国内不同,出国劳......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某些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体有了错误的违法想法之后就会产生去抢劫谋取生计的念头,很多罪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得逞可能会在抢劫的时候拿着刀进入别人的家......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


·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通过融资能够发展企业的经济,自然在融资时也会出现许多问题,那么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金是可以的吗?关于融资这......


·非法行医致死如何认定责任
      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就民事责任而言,不能依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承担补偿责任,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一、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一、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要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缴纳。罚款交不上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司法回避的方式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司法回避的方式?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一......


·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刑事诉讼活动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按照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审判和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