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中诉讼费该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

交通事故中诉讼费该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二、交通事故的管辖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管辖该道路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或者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开始。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纠纷,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除此之外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确实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在涉及到车险的情况下,由于情况不同,最终也有可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九条是有作出相关的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客观条件的,也就是说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就需要证明被告侵......


·镇江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镇江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经常遇到网友咨询,我们承包的土地上种了很多果树,现在政府要征地,但是政府不补偿我果树......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多久可以起诉
      一、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多久可以起诉?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案件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到提起公诉需要多少时间是没......


·深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妨害公务罪怎样量刑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妨碍公务的事件越来越多,所以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等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和把控。今天网站的我们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关于深圳市......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一、克扣工资1、用人单位克扣,拖欠或低于最低标准给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代笔遗嘱只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
      代笔遗嘱只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城市里面高楼林立,在这些建筑建成之前涉及到很多建工工程质量的一个检测验收程序。那么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工程的质量验......


·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广东省小工厂非常多,一些工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职工受伤的事情。工厂不处理的话,工人可以委托家人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对于职工......


·肇事逃逸怎么判
      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害怕受到法律的惩处,驾车或将车辆遗弃后自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的行为......


·机动车牌照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补办流程是怎样的?机动车拍照是是能证明车子和车主身份的,就如同我们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如果您的车子的拍照不翼而飞,就和我们掉了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