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关于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一、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代表1/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种是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种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股东会有哪些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定期股东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具体是什么时间召开,这个可以由公司自行规定。若是临时股东会的话,在出现法定情形之后,按照规定应该在2个月以内召开。这是《公司法》对召开定期股东会与临时股东会时间上的要求。召开股东会往往需要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不过并不是召开股东会就一定能够作出相应的决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疫情期间加班肯定是有加班工资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必须要符合我国关于离婚重新分割财产的具体的情形,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如何判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第209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移送管辖后的撤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一、移送管辖后的撤诉请求会被受理吗?移送管辖后的撤诉请求不会被受理。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


·工程验收应由谁组织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


·民间借贷手续费合法么?
      民间借贷手续费合法么?如果是双方约定好的手续费,并且手续费加上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那就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


·调购房合同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建议复印件可以多带几份,以备不时之需。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就是......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存在招摇撞骗行为的,就可以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追究拒执罪申请书包括什么内容?
      国家法律规定的某些自诉案件中,是受害人可以进行书写刑事自诉书,向法院申请和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通过书面申请,控诉案件原由以及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除?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的损害来进行赔偿,......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