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责任?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责任?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要对子女进行相关的抚养。并且承担其监护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权利义务未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费用由双方来进行实际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判断。拥有探望权,可以对孩子进行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抚养权是对子女的照顾,要进行全权负责的一方。针对于抚养的一方,需要将子女进行照顾好并且教育子女、看顾子女。但是父母关系不应没有抚养权儿进行解除,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是作为子女的相关监护人进行存在,在一些实际情况之中也可以对子女进行照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需要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
      虽然遗弃行为在社会上得到您的强烈遣责,但事实上,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许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幼小的儿童被家人遗弃,生活流离失所,甚......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一、要离婚后对方父母的抚养费吗?
      一、要离婚后对方父母的抚养费吗?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


·寻衅滋事犯罪构成的要素是什么
      寻衅滋事犯罪构成的要素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


·借条过了四年法院受理吗?
      借条过了四年法院受理吗?1、借条过了四年法院受理,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了法院,也会受理的,当事人依然拥有诉讼权利,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仅是从法律上确定了你的权利,至于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金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的执行情况等具体情况的,......


·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有哪些方式
      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有哪些方式?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


·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有哪些?
      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有哪些?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是不容易获得融资和商业伙伴的信任。一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写得太少了,肯定是不太容易获得商业合作伙伴的信任......


·结婚一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个问题要分类回答。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钱的。如果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那......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