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的特点和种类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特点和种类是什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二、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上就是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战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条款的认定上,必须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订立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居间合同的作用?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居间合同的作用?居间合同的报酬与费用是居间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


·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很有自己的想法,喜欢钻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现实,又害怕自己的想法和创意或被别人窃取了,不敢付出行动。所......


·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等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能够知道,尤其是对于司法鉴定来说,经过鉴定构成一定伤残的,会得到相应的赔偿,我们就要问了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等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们国......


·《民法总则》善意相对人是什么?
      《民法总则》善意相对人是什么意思?我国在2017年颁布了民法总则,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一部基本法律,主要调解是公民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保障善......


·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多少年
      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多少年一、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多少年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分两种:(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


·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收养中送养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收养中送养人要符合什么条件在收养关系当中,通常会有三方面当事人,包括送养人、收养人以及被收养人。当事人主体地位的不同,在建立收养关系的时候,......


·被监视居住可能被判刑吗
      监视居住可能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


·欠下网贷多少
      欠下网贷多少钱能立案?贷款是人们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常用的手段之一,在银行贷款的条件高、手续多,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方便快捷的网贷。但是也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