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非职务发明如何认定?

专利非职务发明如何认定?专利非职务发明但认定方式的话,是看是否是利用单位内部的一个便利的条件所进行的,还有就是是否是属于单位内部的一个专职的工作要求,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发明人、设计人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但与单位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了归属发明人、设计人约定的,应从其约定,归属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相关知识: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归谁对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在日常生活当中专利这样的一种发明创造的话,它可以带来很多的财产方面的利益,所以很多的人员他们在工作之余的话都愿意自己来进行一些发明创造,如果说是跟工作完全没有关系的,一些创作的话,那么就属于非职务类型的发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


·协议离婚要花的时间有多长
      《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包括了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然而实践中,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采用协议方式,一定程度上还是协议......


·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一份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更好地拟定违约责任的内容可以使合同更好的履行,并且在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可......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为了更好的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我国颁布了《民法典》。我国民法典......


·侵权财产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有的侵权行为到最后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的,这种损失可能是直接或是间接的,包括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荣誉、肖像甚至是侵犯知识产权等这些......


·买受方房子租借合同能毁约么?
      买受方房子租借合同能毁约么?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


·模特照片肖像合同怎么写?
      模特或明星照片可以对其使用者产生良好的宣传和商业效果,所以多数企业在进行宣传推广时大都会清明星或者模特来帮助其营造宣传氛围。而我国法律则保护......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


·重庆2023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一、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


·嫌疑人构成逃税罪判刑几年
      嫌疑人构成逃税罪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