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二、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有哪些?
  一般按6个步骤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要把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遵循原则等,通过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编印操作手册,召开乡、村、组干部动员会和农民群众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将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广泛发动起来,调动他们积极主动参与。
   (2)清查核实。将历史资料、地块现状、群众反映、争议纠纷等有关资料、情况要一一摸清查实,切实做到资料全、数据真、情况准,为开展确权登记奠定扎实基础。
   (3)调绘勘测。由专业测绘人员为主、组织农民代表参与,依据二轮承包合同及权证等资料,对农村承包土地进行调绘勘测,力求精准实。
   (4)张榜公示。将清查的历史资料、调绘勘测初步结果在村民集中活动场所,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要由农户签字认可。有异议的要对(2)、(3)二个步骤重新核查,核查结果再次张榜公示,直至绝大部分农户签字认可。对极少数仍存异议的,暂缓确权登记。
   (5)登记颁证。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户承包土地,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颁证,并将结果再次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承包农户发放权证。
   (6)归档管理 。将本次各阶段相关资料按纸质和电子两类分门别类、归集整理、全面系统、科学建档,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别妥善保存,并按要求为今后查阅打好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发放,即表示该证的所有人享有对这片土地的经营权,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该土地。在需要土地承包的时候,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因此,可千万不要因为觉得麻烦,而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
      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如今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往往销售出去的时候房子还没有交付。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双方会签署一份......


·招标书怎么写?
      招标书怎么写?如何正确书写招标书?招标书,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发布出去,从而使投资者前来投标。一、招标书的格式招标书一般由标题、正......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重婚并不是以是否与第三者有孩子而定论的。如果他对外宣称(向陌生人介绍)第三者是他的妻子,并且外人都这么认为。或者......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
      一、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


·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
      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现在有很多的公司的网站,在进行域名的时候,会直接使用中文命名。可是很多新的网站在第一次给网......


·肇事逃逸谅解书有用吗?
      肇事逃逸谅解书有用吗?肇事逃逸谅解书有用,谅解书在刑事方面可能会起到一定的减轻或者是从轻处罚的作用。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的肇事者取......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在建筑工程当中,墙面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墙面建设完工以后,国家也会针对墙面建设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涉外诉讼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如今也有很多外国人、无国籍人到我国旅游,甚至还有定居生活的情况。然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也是需要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要是涉及到官司的话,......


·敲诈勒索6000该怎么判
      敲诈勒索6000元,达到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劳动法辞职赔偿怎么算,劳动法解雇有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由员工自己提出的辞职申请,提出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获取到赔偿的,不过,这个要求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不是因为员工原因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