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笔迹鉴定检材是否必需原件?

笔迹鉴定检材是否必需原件?并不一定需要原件,复印件也是可以的,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二、笔迹鉴定的方法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笔迹鉴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情况下的笔迹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程序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来咨询了解,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淄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说到五险一金,想必您多多少少都有些了解,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性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身按比例缴纳。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缴纳......


·相信打过官司的人
      相信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很多人,包括律师。在起诉状大多都有写道: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类似的字眼。然后到了结果公布的时候......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在劳动工作中受到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伤害,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提请工伤认定,从而得到一定程......


·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设计作品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版权登记网络申报文件。2、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登记机构会发出缴纳申报......


·增加注册资本与入股的规定是什么?
      增加注册资本与入股的规定是什么?增加注册资本与入股的规定是相互联系的,如果说入股的话,那么实际上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注册资本,根据我们国家公......


·婚后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选择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有一种情况是女方出轨导致离婚。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如果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财产分割情况要看协商......


·犯人立功情形有哪几种?
      犯人立功情形有哪几种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


·对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
      对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根本不知自己的行为是......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离职手续怎么办理第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第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


·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


·行政案件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行政案件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