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局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局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是什么?司法局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是对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以及知识产权来进行一定的行政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法就是指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包括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知识产权保护,狭义上通常被理解为通过司法和行政执法来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但这种局限于司法和行政执法双轨制的保护体系既不能完全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也不能构成知识产权保护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因此就有必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扩展到更广的意义层面。广义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依照现行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的所有活动总和。这样更广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定义才能更系统、全面的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的所有内容。其一,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其二,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其三,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其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其五,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对他人侵权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手段。其六,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司法局对于知识产权当然也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的作用的,这样的一种司法保护的话,它主要是体现在程序方面的,比如说在诉讼流程过程当中可以提到一定的指导性的作用,此时的话也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来提出申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受理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在民事、行政以及刑事审判活动中都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司法鉴定,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证明自己的主张有真实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法......


·合同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单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么?
      《刑法》中规定的一些罪名只能有自然人构成,而一些则只能由单位构成,当然也有一部分犯罪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那么合同诈骗罪可以......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官司则是出台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同时我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将人打成轻伤犯什么罪2023
      将人打成轻伤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1、离婚协议可以返悔吗?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


·一、醉驾酒精度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酒精度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醉驾酒精度法律规定是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


·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就是双方之间产生争议的矛盾或者纠纷事由,主要表现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


·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责任划分怎么认定?
      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责任划分怎么认定?对于劝酒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二、具体情况1.强迫劝酒的人。通过故意灌酒,言语性......


·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


·交通事故中致他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43元/年,按20年计算。但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


·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同学应该积极的偿还欠款,经济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付款,主要是欠钱不还,是属于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1、同班同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