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形态分为哪几种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在结果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结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该犯罪结果的,不构成犯罪既遂。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在危险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危险状态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导致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不构成犯罪既遂。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就处罚原则上来看,一般对犯罪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这点上来说,如果可以认定犯罪分子成立未遂犯的话,自然对起也是比较有利的。而作为犯罪分子的辩护律师,在提供辩护帮助的时候,也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提供辩护,争取让犯罪分子从宽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该如何合法安排员工加班
      有很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其实都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出现超时加班、不按照标准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但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利益造成侵犯,因此需要公司合理......


·工伤鉴定上哪
      工伤鉴定上哪,需要怎样的流程办理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


·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
      工作、办事贿赂在私底下总有发生,有些人觉得如果不是自己亲自行贿,而是让其他人帮忙行贿是不是不用定罪,事实上,这也是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对......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能注册的,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
      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其使用和规划上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农村土地作为集体经济里的一部分,与每个农民的利......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


·批捕是因为对方上诉吗?
      一、批捕是因为对方上诉吗?批捕的条件:1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社会危险性要件,有逮捕的必要......


·一、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合法吗?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公司是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