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说到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相信您都不陌生吧。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在公司中是十分常见的,是需要我们有所了解的。那么,您知道变更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变更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如果有新股东进来就需要提供新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变更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工商局领取的变更表格。需要注意的是、提交材料上的签字必须和以前提交的工商资料上的签字一致。执照变更好了就需要换刻法人章、接下来就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了。
   二、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
  1、是要有原股东会变动股东、股本的书面决议,并有原股东签字、盖章。要有新股东会重新任命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决议,并由股东签字、盖章。
  2、股本转让的合同或协议。
  3、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变动审批,一般除有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填制“变动申请表”,带上原营业执照、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
   三、相关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是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等材料的。变更时是要有原股东会变动股东、股本的书面决议,并有原股东签字、盖章。要有新股东会重新任命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决议,并由股东签字、盖章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


·签订入职协议有什么用?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或者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与义务,在办理入职当天一般都会要求签订一份入职协议。那么这个入职协议有什......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很多时候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要拆迁当地居民或村民的房屋,此时属于征地拆迁中的一种情形,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赔偿。但是......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跟公司提出应有的经济赔偿。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现在大部分公司对外都建有债权债务关系,定期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非常有必要,可以帮助公司控制负债率。通常,......


·没有遗嘱如何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如何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


·确认监护权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确认监护权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一、确认监护权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民事诉讼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被告:......


·购买回迁房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现如今,基本很多楼盘都有回迁房的,而这样的房产一般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对于这样的房产其实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具体的购买......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需要收监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需要收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不是被收监,批捕了就会看押在看守所,但不是收监,不到监狱,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必须具备的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