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还要坐牢的情况有哪些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借钱不还还要坐牢的情况有哪些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债务人拒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债务人有钱最好及时还钱,别把债权人惹急了,否则到时间免不了牢狱之灾。2、信用卡逾期不还要坐牢《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3、“借钱不还”型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二、借钱不还中间人有责任吗需要根据中间人的性质来区分:1、中间人是保证人,其在保证期间承担责任;2、中间人是居间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借款是通过中间人撮合而取得借款的,中间人撮合借款属于进行居间服务,而居间人对债务人偿还债务是有一定责任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有人义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关情况,如果居间人有隐瞒行为的,债务人逃跑后,居间人有一定的责任,这个时候就可以起诉中间人。根据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中间人仅仅作为义务介绍人,没要求任何报酬。此时不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借钱不还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不存在要不要坐牢的问题。不过,因为在借钱不还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一些意外的情况,比如法院判决还钱之后,有能力偿还但是还拒不偿还。此时,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保障市区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安徽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方式有哪些规定?
安徽地区的公民想要合法使用国家公有的土地资源就需要取得法定的土地使用权才行,而已经获得使用权利的人如果想要将这片土地资源利用的更加优化可以将......
·二手房交易费用怎么算?
现在很多年轻人面临购房时,会选择二手房交易,因为这样可以马上拿房入住。二手房交易费用和新房交易费用有所不同,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
·信用卡盗刷案件定性是什么?
信用卡盗刷案件定性是什么?盗刷信用卡以盗窃罪定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关押嫌疑人逃跑构成什么犯罪
一、关押嫌疑人逃跑构成什么犯罪?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逃跑构成脱逃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会与之前的犯罪一块量刑,数罪并罚。法律规定:......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还有效合同无效包括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如果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权利......
·民事二审增加诉讼标的数额可以吗?
民事二审增加诉讼标的数额可以吗?不可以,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部分和法律适用提出上诉理由,一般要求二审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不能变更诉......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一、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
·一、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
一、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放弃财产继承权担保人是不还款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