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不离婚能否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俩人过日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涉及财产的问题上,一方面夫妻共同生活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俩人作为一家人,一同生活起居,很难分辨哪些钱是你的、哪些钱是我的。而且,谈钱也伤感情。所以法律规定,夫妻除非在婚前有特殊的协议或者约定,否则婚后收入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只有离婚时才能分割财产。但问题是,夫妻出现矛盾时,掌握财产的一方往往转移财产,甚至在夫妻关系风平浪静时早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就会提早行动让共同财产缩水或消失。这时候,如果另一方不打算离婚,那么就不能通过分割财产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不离婚能分割财产吗?不离婚能否进行财产分割?所幸的是,新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以上两种情形如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有个前提是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家庭对外负有共同债务,而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后无偿付债务能力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种的规定,有两种特殊情况,此时就算夫妻没有离婚,也是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而这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则上来说,对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若是产生了争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伤人赔偿调解不成怎么办
      伤人赔偿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按照我国普通民事案件的起诉流程:首先就是立案,去立案的时候一定要把材料准备好,多打印几份,特别是起诉状多......


·我们很清楚离婚是一件比较普遍的事情,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来两个
      我们很清楚离婚是一件比较普遍的事情,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来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多如果不及时的解决就会激化,最终走向李离婚的道路,在离婚的时......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他们日后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大的,所以必须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当然,......


·不是有意伤人为什么也要判刑
      首先大家都知道只要是故意伤人,那就肯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甚至难免牢狱之灾。那无意伤人,不是出于大脑意志不带目的性的,为什么也要判刑呢?这个要具体......


·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一、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


·一、交社保交通事故误工费会不会赔?
      一、交社保交通事故误工费会不会赔?交通事故不在社会保险医保的赔付范围,所以是没有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的,因为医疗保险只负责患病住院报销,交......


·最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最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有哪些
      现如今马路杀手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出现的几率也越来越大,时常会有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存在,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时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一、工伤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工伤辞职可以随时走吗?1.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建议办理,建议所有的工伤赔偿处理完结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以免在后期办理赔偿过程中发生......


·单位是否可以拖欠年终奖
      年终奖并不属于法定的工资报酬中的一种,因此现实中要是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年终奖的情况,很多劳动者拿到就不晓得应该怎么处理了。那从法律角度分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