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名誉权表现有哪些?

名誉权的侵权表现: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二、名誉权的侵权表现: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三、名誉权的侵权表现: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侵犯他人名誉权,主要是想达到降低对方社会评价的目的。侵权人通过语言、文字等形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损失。而从名誉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来看,如果达到严重程度,那么有可能认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处罚警察违法办案?
      如何处罚警察违法办案?警察办案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屈打成招。屈打成招属于暴力取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警察若是......


·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是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同时也是在提醒您不要犯罪,为了确保法律严格和规范,国家出台了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让社会能够了解法......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


·一、过错方夫妻离婚怎么样分割财产?
      一、过错方夫妻离婚怎么样分割财产?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


·上市公司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
      上市公司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一、上市公司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偷税会对企业造成后果: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是什么?无主物与失物表面上看差不多,实际上看确实差远了。就捡个比较实际的例子来说,捡到无主物拿回家不犯法,但是如果把失物捡......


·强奸罪怎么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着现在私家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现在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很多的家庭都开始购置私家车,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开车出行已经成为时下很多人的一种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问题也正......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为应付限购令,您真是花样百出,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想出了先假离婚,让一方“净身出户”,拥有购房权,然后买了房之后,再复合。这个方法看似很好......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


·国家工作人员签署合同被骗会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签署合同被骗会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如果造成重大损失,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