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有什么情况不认定是工伤

职工有什么情况不认定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关于属于工伤的情形,我国从正反两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如果是因为职工自己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醉酒或吸毒导致发生事故伤害,则不能按照工伤事故对待处理。即使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有关部门做出的认定结果,也是不属于或者不视同为工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理商标续展的程序有哪些?
      受理商标续展的程序有哪些?(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事业单位年休假计算方法是什么
      中国法律对于事业单位休假时间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休假是《劳动法》上规定的一项职工福利,一直都是单位和职工关注的要点。而事业单位年休假计算方法......


·犯罪分子存在重婚报警管不管?
      犯罪分子存在重婚报警管不管?可以报警,重婚罪既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建设工程质量怎么样,是需要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至于按什么评定往往体现在他的施工资料的内容中,而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吗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并没有叛离,半年后,您就需要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就有人要问了,第......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单方面起诉离婚的话,财产分割是以基本的原则来进行的,比如说以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提交起诉状和......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吗?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吗?一、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吗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


·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的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要怎么还
      离婚共同债务要怎么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