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一、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损坏私人财物涉及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达到立案的标准: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租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遇到租房纠纷以后也要妥善理智,并且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来解决当前的矛盾,也不能说,就故意去损坏屋内的这些设施设备,如果是这样,原来的民事纠纷就进一步演变成了刑事犯罪,没有可能租客从主动就变得非常的被动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特殊正当防卫要负法律责任吗
      在正当防卫中其实也是区分为了一般正当防卫与特殊正当防卫的,其中对不同情况的正当防卫作出的认定不一样。那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特殊正当防卫的话,此......


·2023年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年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


·网络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网络贷款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贷款方式,因为放宽时间快、手续简单、不用提供担保,受到很多年轻人都青睐,并且很多时候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就能够很快的......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一、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在书写时需要明确该债务具体由夫妻哪一方承担,具体的补充协议内容如......


·浙江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量刑标准是在判定罪犯被处以何种刑罚的标准,这是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国家的量刑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文件所制定的,各省市的具体标准是在......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也即证明对方导致了纠纷发生的证据举证,......


·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了许多罪名,有些罪名可能并不为人们所熟知,并且意识不到自己在犯罪,比如说诽谤罪就是其中一种。诽谤罪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散播谣言等......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吗?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吗?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在我国国庆节违章多久能查到
      在我国国庆节违章多久能查到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而且国庆节的休息时间和春节都是一样的,长达七天。并且其实每年国庆节的时候都属于一个车流......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资:1、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