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是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只是禁止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二、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综上所述,对于办理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的,如果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还是应该尽早去办理,也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有在经过依法登记之后,该土地使用权才会发生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特别法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人是个组织体,是可以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关于法人就涉及到公司企业的内容。那么关于民法总则特别法人的规定是怎么样你的?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了......


·工伤鉴定是要取钢板后做到底怎么做?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是可以到有资格的医院去做工伤鉴定证明的。那么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是较为合适的时机呢。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个问题以工......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


·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


·毁约合同赔偿多少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


·非法集资辨别的方法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辨别的方法是什么?1.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机构或公司,批准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


·老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


·经济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被骗3000元以上才会被立案。如果被诈骗3000元以下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达到3000及以上,适用《刑法》警察就要立案侦查。只要被骗都可以报警,公......


·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受益所有人是英美法上的概念,是指拥有受益所有权的人。企业受益所有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的相关人员。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一)公司受益所有人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