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吗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吗
  
  一、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吗?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会议决议书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组成不同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虽然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会议决议书的写法也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董事会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执行股东会已经决定好了的这些事项的,但是,可以通过董事会进一步细化执行过程当中的某些问题,而且会议决议书肯定不是股东或董事自己去写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权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权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


·辩护人对于抢劫怎么辩护?
      辩护人对于抢劫怎么辩护?1、能否证明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区别于纯粹的破坏意图;2、能否证明被告人实际实施了非法占有或者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3、......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


·被追尾我要求误工费应该如何赔偿?
      被追尾我要求误工费应该如何赔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你的的......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1、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了,如果接受了刑事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还会不......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像儿歌里唱的那样捡到东西就归还或者交给警察叔叔,但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好心归还,有的人却并不会......


·一、交通事故让对方起诉有哪些注意问题?
      一、交通事故让对方起诉有哪些注意问题?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


·2023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2023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一、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证券法》对债券发行额度的规定《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


·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


·写了认罪悔罪书之后能被减刑吗?
      一、写了认罪悔罪书之后能被减刑吗?《刑法》第七十八条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