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可以说每家公司内部都是有一些关于经营发展方面的秘密,但这其中还要详细区分为一般的秘密与商业秘密。由此,就需要对商业秘密作出相应的认定才可以。那究竟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呢?本文就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业秘密如何认定
  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十分注意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保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一)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和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避免笼统地将所有的信息或技术都约定为商业秘密,这样在实践中不易操作,发生争议时也不利于举证。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
  (二)明确保密主体。一般来讲在保密岗位、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是主要的保密主体。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三)明确保密期限。鉴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明确保密义务和泄密行为。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义务,确定员工的哪些行为属于泄密行为。
  (五)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哪些情况属于违约,发生违约时如何计算赔偿数额,这一内容是企业日后向违约员工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为一般来讲,当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发生时,要确定企业所遭受的损失相当困难,而我国立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也不完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违约情况和赔偿标准,则企业损失的弥补将难以实现。
  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很大部分都是因为有一定的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客户渠道等等。由此可见,商业秘密对公司来讲是多么的重要。而实践中,商业秘密如何认定,也关系着公司该对那些秘密采取更强的保护措施。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重伤九级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


·一、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合同诈骗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刑事诉......


·检察院满七天未决定批捕怎么处理?
      检察院满七天未决定批捕怎么处理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检察院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


·法律上兄弟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上兄弟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根据这种情况发生代为继承,即由死亡的人的子女代替死亡者继承其应......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


·对于偷窥隐私判刑多少年?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与空间,人们都是极其反感和厌恶自己的隐私受到偷窥或是泄露。随着网络社会步伐的加快,人们隐私泄露的可能性......


·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刑法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一般采用“四要件”来判断。在其中的主体条件中,就涉及到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那么,刑事责任......


·因疫情原因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因疫情原因被辞退是否有补偿?一、因疫情原因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因疫情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已经协议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已经协议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协议离婚是属于民事行为,而告重婚罪是属于刑事行为,两者是没有关联的,所以协议离婚不会影响重婚罪认定。但是重婚......


·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