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江苏劳动合同模板中包含哪些基本条款

江苏劳动合同模板中包含哪些基本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六)是劳动纪律。(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一)劳动合同的建立: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被处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这样劳动者就不用担心是否签合同的问题了,如果单位不和你签合同,一年后,你就直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将促使企业更主动地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二)合同必备条款:新《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五项条款,除去双方当事人情况是合同必备要件外,实际增加了三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对于此必备条款,以往很多单位都规避社保问题,不给劳动者上保险,现今大学生在找工作面试时,就不需提社保问题了,这些条款都是企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果企业合同中没有此条款,则用人单位就违法了。(三)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事实上,有些劳动合同即便是员工签了也跟废纸没什么区别,因为这些劳动合同中就单纯的只写了员工的工资,剩下的全部都是员工应该遵守的义务,然后关于公司应该做到的事情却没有任何诸如此类的条款。说是签合同,实际上是想用合同牵绊住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一、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一般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车上路。但是如果你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年不能考驾驶证的严重性,你或许就不会这么......


·夫妻分居二年就可以平分财产吗?
      夫妻分居二年就可以平分财产吗平均分割,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


·行政处罚几日内交罚款?
      行政处罚几日内交罚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


·民事诉讼委托授权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纠纷中和律师达成的合作,要通过书面的委托授权书代理人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代理权,一般在律所对代理费用和其他相关事项都商定好了以后,律所就会......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什么意思?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什么意思?无财产分割的意思就是离婚的时候不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时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的,只要双反有约定的是可以......


·一、试用期阶段没有跟公司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阶段没有跟公司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阶段没有跟公司签合同也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诽谤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因为矛盾和纠纷,经常会引发口角之争。如果被人恶意诽谤,给名誉带来不良影响,当事人是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的,要求相关部门介入......


·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处罚?
      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等物质,危害他人,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也是我国立法机关重点关注的影响社会和平稳定发展的刑事犯罪,近年来此......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轻伤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