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不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依据: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当代社会确实很多的人离婚的时候之所以会发生一些争议,甚至是大打出手的这种状况,就是因为财产分割不均的这个问题而要想进行公平的分割的话,私底下协商不了就可以到法院来由法官做出一个合理公正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险理财是夫妻共有财产么?
      保险理财是夫妻共有财产么?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拿的,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下结论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下结论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


·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有借条如何起诉
      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有借条如何起诉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借钱时会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向债务人追债,追债可选择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债权人有借......


·什么样的人才会成立共犯?
      一般在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共犯,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只有当事人满足了规定情形的,才会成立共犯。那究竟什么样的人才会成立共犯呢?要......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一、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


·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什么?
      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什么?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双方当事人所尽有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具体的金额,当然任何的一种东西它都是可以成为合同当......


·安庆车祸赔偿误工费一天怎么算
      安庆车祸赔偿误工费一天怎么算1、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交通事故造成一方受伤,因伤无法正常工作时间的误工费由责任方承担。2、误工......


·私募基金募集办法所规定的募集过程有哪些步骤?
      私募基金募集办法所规定的募集过程有哪些步骤?第一步:公开宣传机构品牌《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虽然私募不可以公开宣传产品和业绩,但是私募公司......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


·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
      一、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