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虚假诉讼民事纠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民事纠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4、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如何避免虚假诉讼?(一)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二)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严厉惩戒。要进一步提高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意识,形成制裁虚假诉讼的共识和氛围。对民间借贷案件不再着重调解,对交付事实严格审查,对通过吵闹向承办人和法院施加压力的人严厉惩处,在法院内部和法律服务者之间形成民间借贷案件必严格审查的共识和氛围。(三)立、审、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立案是源头,审理是关键,执行是效果。三、法院立案的条件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现在我国对于民事纠纷的审查制度相对来说已经比较严格,但是避免虚假诉讼还是需要司法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的。虚假诉讼的这种行为不光是浪费司法资源,关键是也践踏了国家法律制度,利用法院的审理达到自己不可靠人的目的,是必须要依法严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害者是轻伤没批捕能办取保吗?
      一、受害者是轻伤没批捕能办取保吗?轻伤没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办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退休职工6级工伤待遇是什么?
      退休职工6级工伤待遇是什么?工伤6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伤残赔偿待遇,如果有伤残金补贴的,可以到退休时终止,伤残津贴高于退休养老金的,将差额补足,......


·2023年二胎还需要准生证吗
      生育二孩无需办理准生证。而且部分地区,生育头胎也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因此建议如果遇到办理准生证的问题,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一般来......


·酒驾当场没抓住有事吗
      酒驾当场没抓住有事吗没有被交警查处就没事。二、酒驾处罚标准1、酒驾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


·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久呢?一、商住两用房商住两用房的水电煤气接入情况因开发商规划而有所差别,一些宜居类的商住项目是民水民电煤气入......


·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的时候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


·酒驾和醉驾的定义
      酒驾和醉驾的定义酒驾,即酒后驾车,无论从交通法规,从安全角度,与人与己与社会都无利,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算什么登记类型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算什么登记类型属于变更登记类型。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拿到国有土地......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有的时候,当一方想把某个事物或者比较贵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叫做赠与合同的证明内容。赠与合同......


·拆迁安置纠纷的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


·贪污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贪污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贪污罪与受贿罪一样,其实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特殊主体的犯罪。然而此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犯罪,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