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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未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对方未做伤残鉴定
  
  未做伤残鉴定的,不需要赔偿伤残费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在医疗救治结束后,向司法机关或者具备鉴定资质的单位申请伤残鉴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伤残鉴定处理,只要在确定了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进行合法的赔偿,如果没有进行伤残鉴定的,则显然是无法进行赔偿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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