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哪些?

一、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哪些?
  
  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要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分割,比如说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自己,还有就是一些琐碎的财产的归属问题,在起诉状当中,只有将这些诉讼请求都合理的清楚的表达出来,法院才能够明白你的意思。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当代社会确实不同类型的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它所进行的分割的原则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房屋这种财产分割它非常复杂,涉及到首付以及后续的贷款是由谁来进行承担的问题,不同状况之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无论是在自己身边还是发生在别人的家庭中,一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很可能就毁掉一个家庭。我国各省都有......


·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
      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又到了毕业季了,毕业生最担心的就是找工作了。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这时候应当尽快签署......


·无驾照肇事逃逸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无驾照肇事逃逸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无驾照肇事逃逸有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肇事逃逸的责任认......


·申请行政复议去哪里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去哪里复议?一、申请行政复议去哪里复议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


·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一)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一、夫妻离婚后能告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能告重婚罪吗?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


·可申请减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积极帮助公安机关进行......


·一、在我国拆迁离婚能多分房吗?
      一、在我国拆迁离婚能多分房吗?在我国拆迁离婚不能多分房,房屋拆迁一般是由于城改或者棚改,对整村或者某一片小区进行整体拆迁改造,在改造方案批复取......


·一、户口和抚养权能分开吗?
      一、户口和抚养权能分开吗?户口和抚养权是可以分开的。孩子抚养权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