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在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是不可以进行更改的,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一定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情况下,则需要实现向法院申请并且得到审查同意。一、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如果事情确实是法院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法院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二、法院开庭的时间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综上所述,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在确定之后则不能再进行更改,当事人如果确实有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则应该事先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这也要得到法院的审查同意之后才能对开庭时间做出更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一、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


·口罩随意涨价的举报方式是什么?
      口罩随意涨价的举报方式是什么可以到工商局举报口罩涨价的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哄抬物价违反的法律包括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公证?
      当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其中一人无法更好的抚养孩子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变更抚养权,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呢?变......


·保险合同送达回执没签合同生效吗
      保险合同送达回执没签合同生效吗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


·怎么撤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
      怎么撤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法律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规定了一类特定的赠与合同不能够撤销的原则,比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所以会有很多人因此走进......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


·怎么对单位行贿罪中的法定代表人量刑
      单位犯罪,犯罪的主体虽然是单位,但是单位是由人来控制的那么必然会有控制其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里法定代表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当单位......


·如何对充值会员卡非法集资进行认定?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导致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日常生活中,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其中一些方式让人难以防范。有些商家在经营的时候,会对......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建筑工程是一个地区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拥有好建筑工程的地区往往经济发展不会很差。建筑工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其中有很......


·企业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限是什么?
      企业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限是什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