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按揭车转让协议有效吗?

按揭车转让协议有效吗无效,车主只有车辆使用权,买卖权在银行。需要办理汽车解押后,再办理买卖。贷款没有还清的车辆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车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车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车辆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车辆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按揭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按揭车辆转让协议书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联系电话:地址:签定时间: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要转让按揭车辆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还是需要先解除按揭车的抵押,车主在取得车辆完全的所有权之后,才能将车辆转让给他人。至于解除车辆抵押,提前偿还剩余的车贷,这个钱是由车主来出,还是受让人来出,这个法律上并无限制,具体可以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但,在转让按揭车的时候,由受让人来承担剩余的车贷,相对来说受让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从法律上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


·行政处罚分期缴纳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行政当事人,若被判处行政处罚承担罚金,但是又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支付的,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分期支付,从法律角度分析,行政处罚分期缴纳的意......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一)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之刑事犯罪私募基金本来属于正常的金融投融资方式,......


·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


·如果工伤事故责任在伤者还可以赔偿吗?
      如果工伤事故责任在伤者还可以赔偿吗?在工伤事故认定中是不考虑事故责任方的,只要发生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内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件,那么即......


·债的特征
      (一)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在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


·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
      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一、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每个企业都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对于如何认定......


·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
      有些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以离婚收场,为了避免离婚后的关系恶化,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


·成立累犯什么情况下能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能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吗?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吗?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如果两夫妻离婚之后,女性一方不要孩子的,法律规定女方是要照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