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三、造成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2016年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介绍,2015年在总的诊疗人次增加的情况下医疗纠纷的数量继续下降,严重的伤医和医闹事件总体趋势是减少的。据初步统计,在2015年是全国人民调解的处理纠纷是7.1万起,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2015年在总的诊疗人次增加的情况下医疗纠纷的数量是继续下降的。当公民发生了身体不适或者患有疾病后都是会到医院进行救治,如果因为医院方面的疏忽造成了医疗事故后也是会严重危害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会给社会治安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说当发生了医疗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避免出现任何的医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一、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七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五十三条......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证据
      在当今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变得十分自由,离婚不再被人看不起,而是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因此离婚率也是越来越高......


·决水罪是危险犯吗
      洪水无情,人有情。天灾无益,人有义。但是也会出现一些人,对大坝破坏决水,导致洪水,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国家将此行为定为决水罪,那么决水罪在犯罪......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二、......


·临时工工资以及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临时工在中国还是占据很大一部分的群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临时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多临时工也不知道怎么缴纳工资个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


·民事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


·一、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公证可以吗
      一、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公证可以吗可以的,在房屋买卖的时候进行公证一般是没有风险的,经过公证后,对房屋买卖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对双方......


·强奸案已批捕是否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强奸案已批捕是否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强奸案已批捕只要满足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会比较困难。刑事诉讼法第中规定六十五条【取保候审的条......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


·父母的房子立遗嘱后如何过户
      父母的房子立遗嘱后如何过户一、父母的房子立遗嘱后如何过户?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怎么处罚
      民间贷款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提到这个词,大多数的人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利息,而且是高额的利息,因此就出现了一大批人参与到民间的借贷中,以赚取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