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需要遵循的原则
  1、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经营权的期剩余年限,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承包人已使用20年,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3、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居于农业生产的能力,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倘若不能从事生产经营,就不能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在同等条件下,较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可优先取得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3、互换
  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5、入股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转方式进行流转,但不论采取任何流转方式,都要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的进入流转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虽然比较少见,但是也是存在于农村土地承包现实操作中。双方无偿流转更要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选择的方式也比较多,有转包、互换、转让等几种形式。一般情况下,无偿流转的双方都是关系很密切的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一、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1、客体要......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须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适用应符......


·信用卡诈骗转治安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信用卡的使用非常普及,一些银行在发卡上面管理的也比较宽松,这样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冒用或者盗刷他人信用卡。如果信用卡诈骗金额......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方面要求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求实际造成了受害人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才行。而在对故意伤害犯罪处罚的时......


·交通肇事自首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自首如何认定一、交通肇事自首如何认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一、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


·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则需要尽快将离婚起诉状和传票送达给被告人,但有的被告人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却不按时出......


·购房违约金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购房违约金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是多久?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后,为使得双方能够相互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也明确规定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疫情导致推迟还房贷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