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是进行诊疗费用和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其他的类型医疗费用在内的一系列费用的计算,还有就是根据受到伤害的人员,他使肌肉导致不能够工作的具体时间乘以他的收入标准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时因人而异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该赔偿。
  
  二、故意伤害罪是如何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这里可以准确的告知大家,受害者重伤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应该不会轻,至于重伤的赔偿标准只能是受害者及其家属结合各项证据材料实际进行计算。大家看到的一些意外事故中的赔偿标准都是经过计算的,不能别人要几百万,自己就不假思索的也要这么多钱。
  
  在当代社会导致他人故意伤害的话,不仅仅是他人的身体遭受到损害,需要在医院当中来进行静养,而且对于自己伤害他人的人来说,也是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赔偿的代价,这种赔偿费用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具体计算出来也比较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1、电动车在撞人之后,可以根据被害人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诊治等所产生的收款凭证等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


·电信诈骗5000块判多久
      电信诈骗5000块判多久?电信诈骗5000块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


·医患纠纷法律律师怎样保护受害者?
      医患纠纷法律律师怎样保护受害者?一、我国医患关系现状自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得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是否构成过失爆炸罪如何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那在实际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过......


·退侦后嫌疑人手机退还好吗?
      退侦后嫌疑人手机退还好吗?退侦后嫌疑人手机退还是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将相关的物品都已经退还给嫌疑人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表明收集到的证......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酒店餐饮酒水购销合同书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一、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