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价格欺诈工商行政如何处罚?

价格欺诈工商行政如何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按法律规定的话,也就是如果作为消费者的确受到了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就可以主张的价格欺诈赔偿金额为消费金额的三倍;(二)如果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不足500元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主张价格欺诈赔偿的金额为500。二、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机关也是会在各个方面都规定者经营者的各项行为,那么在经营的过程中也是要做到明码标价并生产和销售合格合规的产品,如果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价格欺诈等行为后不仅可以要求经营方支付赔偿同时也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名称多一个字构成侵权吗?
      商标名称多一个字构成侵权吗?并不构成侵犯,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贩毒冰毒500克什么罪?
      贩毒冰毒500克什么罪?贩毒冰毒50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是什么?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是什么?一、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查?1、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


·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一、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1)申请......


·要起诉强奸罪如何取证?
      要起诉强奸罪如何取证?一、要起诉强奸罪如何取证?如果是现场报警,那么可以申请公安的刑警大队来提取证衣物,毛发,皮肤,手卸等。认定强奸罪需......


·网赌公司员工怎么量刑
      网赌公司的员工的判刑要根据该员工在其网赌中发挥的作用大小而定,也就是其员工的量刑情节。因为该员工一般为从犯,所以会在法律所规定的判刑基础上根据......


·广东省征地补偿地区分类情况是怎样的?
      广东省征地补偿地区分类情况是怎样的?广东省征地补偿地区被划分为十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向各地级以上市......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一、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


·在我国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
      真正有悔过改正心态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是永远不会失去救赎的机会的,当然,犯罪嫌疑人自己向法庭递交的认罪悔罪书,肯定能够让法庭工作人员最起码看到......


·延期举证的后果有哪些问题
      延期举证的后果有哪些问题延期举证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并且涉及到许多方面,主要是由当事人法律意识单薄从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那么延期举证的后果有哪......


·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
      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为提防员工在离职后给用人单位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公司是可以与员工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员工不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