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可以申请吗?

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所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伤残赔偿金一般不能得赔偿。作为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时,如果对方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可以谅解他,人民法院会作为从轻判处的情节考虑的。如不赔偿,可要求严惩,从重处罚。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综合上面所说的,残疾赔偿金一般是针对于有伤残的人才可以申请,而对于刑事诉讼的案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但如果违法者拒赔,或者是给不出这份赔偿金,那么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严惩,所以,是属于自己权益自己就该好好的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以后,很多人都会认为,尽管说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决了租房群体的一些基本权益问题,但......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存在混合过错时,责任的承担
      如工程出现多处质量问题,系基于发包人或者承包人过错,相应处理即可。但如果一质量问题,经工程质量鉴定确定,有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在鉴定机构明确......


·欠钱不还欠条又过了三年怎么办?
      欠钱不还欠条又过了三年怎么办?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


·有关打麻将的话题
      有关打麻将的话题,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停留在娱乐休闲上,现在人们更关心的问题是:打麻将犯法吗?打麻将赌资多少算触犯法律?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有人把麻......


·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部分企业会选择征地扩大公司的发展,因此就会出现征地补偿的问题。那么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这就涉......


·涉黑判刑可以缓刑吗
      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会提起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有部分用人单位会支付一定的代通知金,以达到马上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那么我......


·犯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


·你觉得什么是担保人先履行抗辩权
      你觉得什么是担保人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


·国有股东收购非国有股权规定是什么?
      国有股东收购非国有股权规定是什么?一、国有股东收购非国有股权规定是什么?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