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单位集资房离婚分财产怎么操作A.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是指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此类房屋在离婚分割时,需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分割。下面列举几种离婚集资房如何分割的情况:1、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集资房怎么分割?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集资房怎么分割?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集资房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4、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集资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B、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法院不会判决房子归谁。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归谁居住。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种办法可以分割集资房。那就是双方竞价,谁出的最多,谁就取得集资房的使用权,并给另一方补偿即可。单位集资房在产权上容易产生争议,但是在有关环节的处理上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法律要求进行一定的剖析,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存在不少的难度,不过最为重要的还是自己的情况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有效的支持,如果司法介入不合适,自己应该注意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章停车要开单了怎么办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应该要3个工作日后(如果还没有上传到电脑,那就白跑了)到交警违......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杀人案的嫌疑人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都是一时冲动,之后有的人会选择去自动投案或者自首,期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减轻......


·债务追讨怎么起诉,如何追讨债务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
      债务追讨怎么起诉,如何追讨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在您的土地使用证上也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多少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评残等级标准和补偿之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评残等级标准和补偿之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


·医院扣绩效工资是合理的吗?
      医院扣绩效工资是合理的吗?医院无理由或者乱扣员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或变相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诉讼时效法律中断的后果有哪些
      诉讼时效法律中断的后果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


·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一、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


·适用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
      适用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