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诉科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诉科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三、不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批捕犯罪嫌疑人不能由人民检察院根据个人的感觉随便做决定,人民检察院一旦做出了错误批捕的决定,那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审查批捕期间工作人员也会格外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些争议比较大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能受公安机关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


·法定继承人指的是哪些人?
      法定继承人指的是哪些人?《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章如何扣分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章根据事故的严重情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同扣除的分数有所不同。交通违法扣分,是指驾驶人在道路行车中不按规定行车,产生相应......


·哪些债权可以继承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
      债权人死亡,人身权归于消灭,但是属于财产性质的债权并不因此灭失,而是作为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那么哪些债权可以继承,这样的继承在法律上效果......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贴息贷款
      其实贴息贷款在生活当中并不是特别的普及,因为我们普通人大多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肯定政府是不会补贴任何的利息的,所以也就导致大多数的人根本对......


·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重视法律的国家,在如此民主的社会制度下,依然存在一些侵权的行为。但是也存在一些与法律制度擦枪走火的社会事件,那么到底如何确定侵权的......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走私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医疗纠纷赔偿护士出吗
      医疗纠纷赔偿护士出吗?医疗纠纷赔偿护士出吗?关于这个问题不同人有不同看法,但是客观来看,这不是谁出的问题,当事故发生后,谁造成的事故,谁承担......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一、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一、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逾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一般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如果有些人对于软件这个词汇的具体概念比较难以理解的话,那么我们提到生活当中您常用的淘宝,支付宝以及其他各种手机应用,这些其实都是由软件开发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