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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交通事故是无情的,有的时候甚至会在一瞬间就让一个人停止了呼吸。如果一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人员死亡了,这时候肇事者是要给受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呢?赔偿金一般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首先,死亡赔偿金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
  其次,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 。交通事故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方在死者死亡后,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而不是支付给死者个人的赔偿。
  最后,《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死亡是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定事由。自然人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自然人死亡后,不能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
   二、赔偿金包括的赔偿项目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6、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遗产,并且是在死亡时留下的。因为,死亡交通赔偿金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也不时个人生前遗留下的,所以,关于您的疑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这个问题,答案就是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另外,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内容主要包括6个项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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