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二、哪些情况下要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三、监外执行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罪犯,才有可能适用监外执行。而在具体适用监外执行的时候,要从正反两方面考虑,看该罪犯是否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若是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要求,但与此同时也具有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此时就不能违法对其适用监外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抢劫罪能不能判缓刑
      刑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法益与惩罚犯罪。抢劫是严重侵害人们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行为,对社会有重大危害,直接破换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当然属于刑法的打击对象......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部门明确责任方后就涉及赔偿问题了。目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依据是居民人均收入,那么有人问了,交通事故死亡......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执行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者诉讼后,认定执行人行政违规行为不存在的,依法......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殴打父母,虐待老人的,涉嫌虐待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


·在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准备的资料等这些,虽然说现在都可以查询的到,问题是每个人遇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而且用人单位如果对于工伤的这种事情消......


·家人几年没有音讯可以宣告死亡吗?
      宣告死亡条件: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要达到法定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下落不明的时间要满4年。如果是因意外事件而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要满......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1、不可以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


·一、公务员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务员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在劳动者存在着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是可以进行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非婚生子女可以改名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多久可以重新考?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多久可以重新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