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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孩子的身体发育越来越好,心里也相对较为成熟,这些年来新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层出不穷,那么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责任因犯罪行为而产生。
  
  2、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做出并强制犯罪者承担。
  
  3、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自己承担.
  
  4、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应当承受的负担。
  
  三,刑事责任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非刑罚的处罚方法)
  
  四,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与解决方式
  
  1、刑事责任的产生:始于犯罪行为实施之时,终于犯罪成立之时。这一阶段,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已经客观存在,但由于某些原因,司法机关还没有进行追究。
  
  2、刑事责任的确认:自公检法机关立案侦查时起,到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时止。这一阶段的任务是确认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的实现;自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时起,到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和非刑罚的刑事制裁措施等执行完毕时止,是整个刑事责任问题的结局和归宿。
  
  实现的具体方式:
  
  1)判处刑罚的,刑法被执行完毕;
  
  2)宣告缓刑或决定予以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3)仅给予非刑罚制裁措施的,该制裁措施执行完毕;
  
  4)仅作出有罪宣告判决的,该有罪宣告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责任的负责需要一定的证据辅助,同样也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年龄限制,尽量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犯,但是只要有关部门已经处理,说明自己的年龄是不成问题,自己需要做的就是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一积极的态度面对相关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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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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