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

一、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根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不再行使管辖权的,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综上所述,刑诉法对于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通常都是检察院提起的诉讼要求直接犯罪人的责任的,所以刑事上的管辖就必须有法定的情节而不能由被告人或者被害人提出,更不能因为当事人个人原因而作出变更,只能是法院自己决定才可能出现移送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强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
      员工强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第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劳动法中被遣散是主动离职吗
      劳动法中被遣散是主动离职吗?被遣散不是主动离职,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


·酒驾的严重性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会顶风作案,这样不
      酒驾的严重性您都是知道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会顶风作案,这样不仅很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还会酿成更加严重的惨剧,但是很多人还会不以为然,那么如......


·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商业化时代的到来,让您开始重视对商标的保护。而在竞争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人对他人的商标进行侵犯,由此引发商标权纠纷。而......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金如何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金如何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签合同购买资产怎样办理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签合同怎样办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购买资产的合同可以自己签,无需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该是领取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有自己的经营范围......


·抢注了别人企业的商标会被起诉吗?
      抢注了别人企业的商标会被起诉吗?抢注了别人企业的商标视情况是有可能会被起诉的。商标的所有者需要看商标是否已经被核准注册通过,来采取下一步的措施......


·合同争议的仲裁有哪些条件?
      合同争议的仲裁有哪些条件?如今,不论做什么都离不开合同,工作时有劳务合同,公司之间合作时有合作合同。合同解决了很多合作时出现的问题,但是,......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大多数的夫妻都是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