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为工伤是不可以的,因为工伤认定的前提必须要有一个交警部门所出具的关于交通事故相关的责任的认定书,如果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责任认定书的话,那么交警部门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毕竟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一般性质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本案中交警部门并未就杜某某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二、其他按照举证规则,上诉人既然明确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就应提供证明其决定正确合法的依据,也即承担提供杜某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证据依据的举证责任。我们把类似于本案中上诉人聊城市人社局直接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的行为归于“积极不作为”的情形。实践中在处理类似的工伤认定申请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更多地采取了“消极不作为”的应对方式,其往往会以没有相关意见认定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由而长时间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工伤认定申请人等待或者请求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案件必然会被无限期地拖延下去。上述两种情形对于居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而言都是不公平的,亦不利于行政效率的实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上述不予认定或者中止认定程序行为的原因,仍源于对《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不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特殊情形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错误理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特殊情形下不能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够提供证明相关否定性的特殊情形存在的证据作为前提的,此种情形下的举证责任不应该由工伤认定的申请者承担。在此类案件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既然认定了在事故过程中存在排除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那么就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形的证据,否则不能以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由而不予认定或者拖延认定。发生的话,那么可能有些情况之下确实会涉及到具体的责任方面的承担,而这种承担的话,也有可能是由工伤这样的一种范围所包含在内,但是不管怎么样,结果责任认定书的话必须要出具,无论是进行工伤认定还是其他认定,都需要有这样的一种结果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


·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
      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具体方式......


·公司搬迁有代通知金赔偿吗?
      公司搬迁有代通知金赔偿吗?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工程项目上马,对于工程建设方要来说,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某项工程......


·我国其实很多人在工地从事工业工作但也属于高危行业
      我国其实很多人在工地从事工业工作但也属于高危行业,所以很多时候会出现工人在工地施工时从高处摔下或者在施工期间受伤的情况,受伤后去医院看医生算......


·一、北京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主犯的种类和刑事责任是什么
      主犯有哪些类型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包括以下几类......


·一、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
      一、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提出的时间是60天,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把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是集团常见的做法,既解决了子公司自负盈亏的不利局面,又能把分散的精英人员重新整合利用......


·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隐瞒军情罪量刑具体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


·在现实生活当中,其实大家如果因为租房的问题引发了房屋租房纠纷
      在现实生活当中,其实您如果因为租房的问题引发了房屋租房纠纷的话,一般情况下房东和租客可以自行进行协商以后,对一些纠纷问题进行解决。但是如果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