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法应该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应该回避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等情况。所谓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二、行政处罚权的限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适用处罚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在执行处罚的时候,必须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的要求作出,保证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以及处罚职权职责法定。格外,对于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要求,不能对其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裁定书(复核类推案件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7    (××××)最刑类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司法诉讼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讲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是无法定案的。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其中实物证据......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什么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付责任。这时受害人需要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


·疫情期间扰乱医院秩序可能涉嫌何种罪名
      扰乱医院秩序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


·北京平谷有两限房吗?
      北京平谷有两限房吗?北京平谷区两限房申请条件是在北京申请两限房,单身须年满30周岁才能申请,已婚家庭无年龄限制,不管你父母户口是否在北京,都不可......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
      在我国,公民之间要建立夫妻关系,应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就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现实中会有一些......


·股权投资的风险在哪里?
      股权投资的风险在哪里?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


·诉前财产保全后原告撤诉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后原告撤诉可以吗?是可以的;起诉人向法院撤销诉讼时,如果法院裁定允许撤诉的,法院就会对起诉人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封,对被保全人造成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我们都知道担任公司法人,不仅仅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很多人不清楚公司法人意味着什么。今......


·海外并购协议的流程是什么
      海外并购协议的流程是什么一、企业海外并购流程战略准备阶段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为整个并购活动提供指导。战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并购......


·法院鉴定笔迹结果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鉴定笔迹结果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鉴定笔迹结果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