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装修没签合同怎么诉讼?

装修没签合同怎么诉讼?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1.装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法律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各司权利,及履行应尽义务,签订装修合同便于更好规范装修双方的民事活动;2.签订家庭装修合同,能更有效地明确装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促使双方履行应尽职责,保证装修顺利进行;3.装修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若没有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无法体现权利义务内容,也就无法及时妥善解决纠纷,没有依据会使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双方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有法律依据。家庭装修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效力问题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视为无效。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2.合同内容问题合同内容是合同权利义务的依据,是顺利装修的基本保证。在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自己真实意志,是否具体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据《合同法》规定,装修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内容包括以下条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地点、方式、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合同的生效时间,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其中,建议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家庭装修合同的理想文本,是针对家庭装修的特点材料价格等有关条款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各装修企业和装修人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参照该文本执行。综上所述,对于装修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仍然是受到法律约束的,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其合同关系是建立了的,但是尽量在装修行为开始之前签订合同,只有签订了装修合同的情况下才更便于双方的民事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何为合法的电子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根据这一法律,今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亦......


·一、快要过世的老人想立遗嘱去哪立?
      一、快要过世的老人想立遗嘱去哪立?快要过世的老人在家就可以立遗嘱,遗嘱人没有遗嘱财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


·1000万标的额诉讼费是多少钱?
      1000万标的额诉讼费是多少钱一、1000万标的额诉讼费是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


·一般情况下保外就医需要钱吗
      一般情况下保外就医需要钱吗一、保外就医需要钱吗保外就医需要交保证金。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


·一、自书遗嘱里的所有财产指什么?
      一、自书遗嘱里的所有财产指什么?自书遗嘱里的所有财产一般是代指财产所有人在世期间通过各种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自书遗嘱用本人所有财产概括是可以......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这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英文单位存在着过错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当然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


·最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有哪些情形?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


·何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何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