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财产和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和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200 年 月 日双方相识恋爱,200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
  
  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死者的遗产全部归子女继承。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
  
  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
  
  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二OO
  
  年
  
  月 日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之间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和继承处理,我国在法律的层面上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对财产分割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处理,所以双方所形成的约定和继承情况在签订协议后,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一、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


·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是应建立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长效机制。要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基础上,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开通农民工讨薪“直通车”,......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并在法定......


·承揽合同的种类及主要条款
      承揽合同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加工合同。是承揽人依制作人的要求,用制作人的材料为制作人生产特定产品的合同。二、定作合同。是承揽人依制作......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在一般情况下:首套的房贷,普通居民住房的首付要求不能低于30%,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额不低于60%,买新房的利率会上浮10%;三套房是不准......


·合作没有签合同算是合法吗?
      合作没有签合同算是合法吗?一、合作没有签合同算是合法吗合伙做生意如果成立合伙企业的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没有签订合同并不一定是违法。......


·劳动合同中是否应有试用期离职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约定实习期和劳动合同的期限,当然还有权力与义务等内容,那么,劳动合同中是否应有试用期离职规......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企业难免会有欠款的产生,产生了欠款并不是不利的事情,但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则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分别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分别是什么?何谓抗辩权,通俗的说,就是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我们的义务人是有法定拒绝的权利,不过抗辩权基本上都是发生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