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是怎样的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是怎样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标准,是一旦生产销售影响人体健康不达标的产品,在没收其所有的违法所得之后还要处以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不仅要取缔其营业执照,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严重的会有牢狱之灾,甚至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综上所述,对于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赔偿一般都是赔偿受到的相应的损失,适当的增加消费金额一倍的费用作为赔偿,而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证道路工程质量措施都?
      保证道路工程质量措施都有哪些一、保证道路工程质量措施都有哪些?1、按好质量策划,质量策划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使工......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怎么交
      视情况而定: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材料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材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差异这一事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差异这一事实,众所周知。因此,了解每个地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的比例对于在该地区的上班族来说......


·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失效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失效之后还可以起诉吗?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失效之后还可以起诉,行政不作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根据《中......


·刑事自诉案件交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交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


·非法集资罪律师辩护收费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律师辩护收费标准是什么?一、非法集资罪律师辩护收费标准是什么?(一)非法集资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其实各地的民事法庭也是首先确认了民事诉讼请求的管辖权以后才会对整个民事纠纷立案审理的,可是不排除案件当中的......


·按揭房加名后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揭房加名后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房加名后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


·欠钱不还如果执行不到怎么办?
      欠钱不还如果执行不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工厂倒闭了,破产后其原本的欠款及债务该怎么偿还?工厂破产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代为管理工厂的财产,由清算组对工厂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